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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农业厅开展灾后动物防疫和畜牧业恢复生产指导服务
发布时间:2010-06-30 来源:福建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责任编辑:zzx
  


 近日,省农业厅分别向南平、三明、龙岩等暴雨洪涝重灾区派出灾后生产指导服务小组,全面开展灾后动物防疫和畜牧业恢复生产指导服务工作。

一是督促指导各受灾地区切实做好因灾死亡畜禽的无害化处理。严格执行“四不准一处理”(即不准宰杀、不准食用、不准出售、不准转运病死畜禽及其产品,对死亡畜禽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)要求,努力做到规范处理、不留死角,确保灾后无大疫。

二是督促指导各地切实加强动物检疫监督工作。加大对畜禽饲养、运输、屠宰和畜禽产品加工、储藏等生产和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力度,严厉打击贩卖、转运死亡畜禽及其产品的行为,严禁病死畜禽流入市场,杜绝进入餐桌。

三是指导各地全面开展消毒灭源工作。组织消毒专业队对受灾区域的畜禽养殖场、屠宰加工厂、畜禽交易市场及死亡畜禽深埋场所等进行集中消毒灭源。省农业厅日前紧急下拨了121吨高效消毒剂,可用于5亿平方米的养殖场消毒。

四是加强技术指导。对受灾养殖场(户)、畜禽栏舍修建改造,种苗的调运、饲料配方调整,以及疫病防控等进行技术指导,为养殖户尽快恢复生产提供技术支持。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时编写并印发了《洪涝灾害后动物疫病防控知识问答》、《科学消毒实用小册》5000本,及时发放到各基层畜牧兽医部门和饲养场,提高群众防疫意识,确保灾后防疫工作科学、规范、有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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